第一章 总则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22〕2号)和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教职成〔2019〕12 号)等文件精神,学校招生形式更加多元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海事职业学院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山东海事职业学院
学校代码:14346
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潍坊市滨海经济开发区科教创新园区智慧南二街1000号
邮政编码:261108
第六条 办学性质及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山东海事职业学院成立以学校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明确责任,确定目标。
第九条 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山东海事职业学院日常招生工作。
第十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各业务环节进行全程检查和监督,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招生专业 | 学制 | 学费(元/年) | 计划 |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 三年 | 5900 | 50 |
大数据与会计 | 三年 | 5900 | 40 |
金融服务与管理 | 三年 | 5900 | 30 |
现代物流管理 | 三年 | 5900 | 60 |
港口与航运管理 | 三年 | 5900 | 30 |
集装箱运输管理 | 三年 | 5900 | 20 |
关务与外贸服务 | 三年 | 5900 | 30 |
国际邮轮乘务管理 | 三年 | 5900 | 35 |
旅游管理 | 三年 | 5900 | 30 |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 三年 | 5900 | 30 |
烹饪工艺与营养 | 三年 | 5900 | 30 |
航海技术 | 三年 | 6900 | 30 |
轮机工程技术 | 三年 | 6900 | 30 |
船舶电子电气技术 | 三年 | 6900 | 30 |
水路运输安全管理 | 三年 | 5900 | 20 |
海洋工程装备技术 | 三年 | 5900 | 20 |
健康管理 | 三年 | 5900 | 40 |
口腔医学技术 | 三年 | 5900 | 50 |
中医康复技术 | 三年 | 5900 | 40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三年 | 5900 | 75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三年 | 5900 | 30 |
港口机械与智能控制 | 三年 | 5900 | 30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三年 | 5900 | 30 |
大数据技术 | 三年 | 5900 | 50 |
信息安全技术应用 | 三年 | 5900 | 30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三年 | 5900 | 30 |
智能控制技术 | 三年 | 5900 | 30 |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 三年 | 5900 | 30 |
无人机应用技术 | 三年 | 5900 | 30 |
电子商务 | 三年 | 5900 | 75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三年 | 5900 | 35 |
数字媒体技术 | 三年 | 5900 | 35 |
虚拟现实技术应用 | 三年 | 5900 | 35 |
空中乘务 | 三年 | 5900 | 30 |
高速铁路客运服务 | 三年 | 5900 | 30 |
表演艺术 | 三年 | 5900 | 30 |
K机机电设备维像 | 三年 | 14900 | 30 |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报考对象与报考条件
(一)报考对象
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对象为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往届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含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对象为山东省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通过山东省 2022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报名的考生,其中我校单独招生专业不限春季高考专业类别。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乱纪记录。
3.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国际邮轮乘务管理等专业:须符合国家海事局对海船船员健康要求的最新规定。
第十三条 考核及录取办法
(一)考核方式
1.单独招生
(1)文化素质考试:语文、数学、英语。考试形式为网上笔试,三科一套试题,总分为150分。
(2)专业技能测试:形式为网上测试,总分150分,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素养、专业技能和专业培养潜质。(三)录取原则
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的要求,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根据各个专业报考人数,调整专业计划,划定各个专业录取资格线。
1.单独招生
单独招生按照考生文化素质总分150分、专业技能测试总分150分,合计总成绩,依据报考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十四条
报名方式:
咨询电话:13856571402